第十九章 灭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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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鬼虽为阴,但阳未必就能克制阴,阴阳是相生相克的,关键在于量,通常谁多谁强。

    凡人之所以会有阳气比阴气强的错觉,在于他们的头上有一个大大的太阳,持续不断的散发出刚阳之光,偏偏人又是活在阳光下的生物,难道还承认自己一无是处不成。

    终究是力量决定了胜负,人活在阳光之下,视太阳为生命之光;换成蛇、蝙蝠之类的生物,就未必这么认为了,阳光之下,绝对不是美好。

    万物皆有阴阳,两者说不上谁重谁轻,只是阳气有喜变,更活跃,自然更为人所喜罢了。

    但是,靠极阴之气存活的生物同样不少,比如眼前这只小鬼。

    很多人都奇怪,为何人有肉体,鬼却多是灵体。

    夺个舍什么的真的很难吗?

    答案是,夺舍不难,但是夺舍之后想守住很难!

    举个例子来说就是无敌大国的黑叔叔们,稍有组织即便拿着步枪也足以攻下美国的一个小城镇,占据它并不难,难的是接下来守不守得住,能不能承受接下来的反击。

    生物体之所以才是这个世界的大势,就在于肉体凡胎的保护,这是大势。

    如果说灵体如水,肉体是堤坝的话,夺舍就是渗透进一个小水桶里;而散漏于外的鬼魂如水洼,不免挥发,所以,鬼其实更渴求一个容身之所,为此不惜耗费力气去做鬼屋,哪怕附身建造物,甚至成为地缚灵,生死不由自己也在所不惜,毕竟外面实在太危险了,暴风、爆炸、闪电甚至过于旺盛的人气,都有可能要了它的小命,好死与赖活着的选择,八成多会选择后者。

    而凡走过,必留下痕迹,一般的小鬼力量微弱,根本来不及渗透就会被堤坝吸收,即便凶鬼,一旦夺舍要是遇到堤坝更坚固,对方的灵体够凝实,或者水温够高的话,谁夺谁还不一定呢?毕竟主场优势与支援优势都在人家这边。

    所以说,夺舍并不像写得那么容易,还能任挑任选,这是件非常危险的事儿,一不小心,会要命的。这也是为什么铁拐李最后匆匆找了一个乞丐的原因,能有乞丐的地方,能缺少人么,为什么不选个大活人?不就是趁乞丐刚死还热乎吗?关键此时正是房门大开。

    为什么鬼喜欢上意志薄弱或者身体虚弱之人的身,不是没有缘由的,这也是丛林法则——弱者先死。

    就算这样,夺舍也要精挑细选,准备完全才能下决心的,因为夺舍之初肯定会有损失的,将来能不能补回来什么的都要仔细考虑了,你要是夺了一个几天就要死的家伙,那简直就是竹篮打水一场空,赔了夫人又折兵啊。

    当然,似眼前这种为仇恨所迫的例外。

    丁凯谦手上的珠串可不是严老爷子给的那串了,那串被他丢在了自己的杂物箱内。

    他的这串,是许浚用槐树心专门为他打造的,外表相似的高仿品,远好于原件那种,非常之良心。

    五颗珠子并不代表五行,而是五颗阴极之珠,平日里依靠红绳上凝刻的法阵封印着,一旦解开,就是天生的吸鬼利器,是鬼完美的寄居场所。

    也就是说这个本质是一个自投罗网的鱼篓,许浚可不是什么慈善家,从小就缺钱的他养不成那种大气。

    至于鬼来不来,说实话,绝大多数鬼由于灵魂缺失,执念深种,导致智商都够呛,偶尔遇到聪明的自然只得另想办法。

    但是眼前这个小鬼无疑非常聪明,哪怕五颗珠子对他吸引力那么大,也不愿意主动送上门来,而已选择了冲他冲了过来,打算夺舍一下试试,毕竟吸食了那么多血肉,尤其是几个外道的灵魂,正是撑着了的时候。

    雷宇不禁一阵痛苦的呻吟,还以为那小家伙有什么本事呢,结果是打算引鬼,你就不看看这鬼黑成什么样了吗?

    这是一个半吊子修士能够干成的么?你也不怕人家连饵带人一起吞了啊!

    这种小鬼多半是人家的的祖传之物啊,要用秘法才能驱使的,勉强都算得上半个法器了,怎么可能没有灵智呢?

    虽然头疼,但是他这次并没有退缩,而是选择了抽刀向前。

    在修士们眼中,普通人与修者还是有所不同的,哪怕他们实际上已经被普通人压制着了,本性的骄傲还是顽固的存在着。

    再说,救一个晕了的人与救一个醒着的人还是有区别的,前者基本没有希望带出去。

    摸出身上深藏的雷符,颤抖着艰难的向着那团黑团扔去,双目不由自主一闭,实在是心疼啊。

    心疼归心疼,该干的事儿还是该干的,他一把拉向丁凯谦,试图把他拉开,逃命要紧,战是不可能战的。

    不料却一把拉空了。

    不是小鬼反应过来赶快下手,而是丁凯谦发怒了。

    然后他就看到了一个奇迹,在这个末法时代竟然还有的奇迹。

    首先,丁凯谦拿出他的灵气手枪,砰砰砰的一口气将所有子弹打在了正在被雷光伤害着的小鬼身上,子弹依靠自带的速度与温度对小鬼伤害倒是不大,但是附带的灵气却留了下来,给了可怜的他二次伤害,黑气一阵颤抖,估计是怒了。

    无视了正在挣扎着,幻化出狰狞面孔试图向他扑来的厉鬼。这种东西,看多了也就那样,就像指环王看多遍了,发现强兽人也有那么一点萌了一样,只要有了对比,再丑都能看出几分好来,反之亦然,他已经不是当年的他了。

    连续三块玉石随手抛出,这些一次性产品没有任何法术,只有纯粹的至阳之力,用许浚的说法,对付这种灵性的存在,法术什么的完全是脱了裤子放屁,就像水一样,你用太极拳还是十八般兵器,用铁砂掌还是拈花指有区别吗?直接掀盆就是最好的办法——如果只是想单纯搞定它的话。

    所以,许浚就用一些次品玉石给了灌注了一些这种原材料,打算用于对鬼毁尸灭迹,由于用处不大,一般情况下丁凯谦都是拿来当暖宝宝用的。

    这真是不把人参当干粮啊!雷宇不禁感叹,把强大的至阳之力,就这样如同烧红的烙铁,送去去火,真是心疼死个人,完全没有发挥最大价值好吧!

    耀眼的白光,刺得众人不禁一盲,这是阴阳两极的碰撞产生的反应,不是你闭眼想不见都能不见的。

    丁凯谦泪流满面,但是丝毫不影响他接下来的动作,因为这是一个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动作。

    用灵力解开五颗珠子,向前面一抛就了事儿,完全是傻瓜式操作。

    这是许浚为了担心他学不来高深术法,更是没时间学,给他保命才开发的这样一个东西。

    起因是丁凯谦担心久走夜路难免遇鬼,向许浚要求一个保护手段,先立于不败之地再说。

    你说都遇到你不能处理的绝世凶鬼了,那得多值钱,赶紧的拿给我啊,我不怕,基于这个缘由,他专门给这五颗珠子组合嵌入了一套术法,非常之简单,就是将周围孽力深种的东西传给许浚,由这位老爷爷来善后。

    所以,丁凯谦真不是拿他当毁尸灭迹的收尸工,而是因为在至阳之力的照耀下,小鬼本能的退回尸体中躲避了,而丁凯谦可不敢等它出来再大战三百回合,问他服了没有,这不是他的画风。虽然没有认真正面硬刚过,但是一看这个气势,就知道自己打不过,反正是打不过,自然应该找老的帮忙不是,早晚是个找不是,何苦浪费自己的时间跟力气。

    他从不认为自己应该勇往直前,因为他从小是一个听话的乖乖小孩,这点从在长在湖边都没能学会游泳就知道了。

    光这个东西来得快去的也快,等雷宇等人回复视线之后,顿时目瞪口呆。

    那个尸体不见了知道吗?那个吓死个人的小鬼也不见了知道吗?那几个玉佩那么厉害,竟然能直接搞定一个恶鬼?

    还是那个孩子正在捡的几颗珠子的功效?他的师门这么厉害,还是宠他宠得厉害了点?这么重要的法器是要多少灵石驱动啊,就这么给他带出来玩了?要知道,这个末法时代,蜀山的斩妖剑也不过如此效果啊!

    上次五台山那群光头去泰国跟鬼王交流,拿着镇寺神器伏魔杵都差点被团灭了啊!

    灵气沉淀,对鬼不利,但其实对修士更不利,因为原本普通人对此道干预极少,如今形势却不同了,一增一减之间,他们已经不复当年动不动伐山破庙驱鬼灭魔的威势了。

    尤其是与鬼道生杀不忌不同,修者还讲求本心,妄动杀念,以免入魔,更是艰难。

    曾经烂大街都是,连凡人手中都不免几块的灵石,现在价值万金了,可怜修士之艰难,都靠给国家打工了,想当年他们可是敢饿死皇帝的。

    不说了,说多了都是泪!

    雷宇望着那个还在挑三拣四的少年一阵无语。

    这鬼影沙是宝贝好吗?你还嫌人家臭?

    那蛊母虽然难看点,但是灵气十足啊,拿去炼炼,去去邪,就是难得的炼器材料好吧?还嫌弃人家丑,恶心?

    那小鬼破坏的尸体要不要,不要我拿回去炼器了啊······

    这些吐槽他一句没说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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